十字路口未让行 摩托撞上小轿车
更新时间: 2022-03-10 13:30 热度: 998°
#宣汉短视频# 【十字路口未让行 摩托撞上小轿车】 2022年2月28日下午17时许,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普光中队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罗某驾驶川S****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十字路口时,未停车让行,径直撞向直线行驶的驾驶川S****1小轿车,造成一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小轿车驾驶员李某系了安全带并未受伤,摩托车驾驶员罗某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罗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宣汉交警提醒:十字路口需谨慎,注意观察减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