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各类电动车的通告
更新时间: 2022-03-18 15:38 热度: 764°
#通告#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各类电动车的通告】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将在县城区开展针对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对驾驶无牌上路的电动二、三、四轮车(含燃油),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属无证驾驶的,首次查获,并处罚款1000元,第二次查获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二、属准驾车型不符的,一律拖移车辆,并处罚款1000元,并记分。
三、发现车辆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一律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处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
四、对加装遮阳蓬(伞)、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的,一律进行处罚。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