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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2年9月30日20时30分,邓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福绵沙浪村方向往玉林城区方向行驶,至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广恩村路
裁判要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之债不必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肇事车辆系夫妻共同财产且营运收入用于家庭生活的,夫妻
交通事故责任人一方为逃避债务,在“明白人”指点下和妻子虚假离婚,结果不仅仍然要履行义务,还被罚款5000元。 刘某申请执行杜某道路交
田某与刘娜系夫妻,2013年11月11日田某与朋友外出,酒后驾驶朋友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林某56万余元,在执行阶段,林某
【案例】 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法院于2010年4月27日依法判决方某赔偿胡某经济损失36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方某未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