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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名氏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山东新泰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已经生效。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最终让原告顺利拿到了赔偿款,而这起案件的诉讼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 案件回顾 视频 2018年7月14日
今年2月17号,山东省泰安新泰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无名氏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无名氏拿到了近70万元的赔偿金,这笔钱应该由无名氏自己支配,但她是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显然不行。她的监护人陈耐
□ 本报记者 戴玉亮 4月30日,在泰安市岱宗公证处,记者见证了一份“特别”公证书的诞生。“特别,是因为类似案情目前仅此一例,是‘全国首例无名氏车祸赔偿金公益监管公证’。”岱宗公证处公证员张燕华说。
原标题:马鞍山“无名氏”遇车祸受重伤 救助站代诉获赔49万元 人民网马鞍山8月8日电(胡磊 彭林) 近日,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车祸中受伤的无名氏男子由救助站代为起诉的案件,判决某保险
今年2月17号,山东省泰安新泰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无名氏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无名氏拿到了近70万元的赔偿金,这笔钱应该由无名氏自己支配,但她是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显然不行。她的监护人陈耐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佛中法民一终字第64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XX,男,1962年12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佛中法民一终字第64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XX,男,1962年12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佛中法民一终字第64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XX,男,1962年12
广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6)江中法民一终字第22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导读:在审理交通肇事的案件中,偶尔会发现死者身份无法查明的情况,即所谓的“无名尸”,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诸多不便,处于对受害人权益保护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