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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达州4月16日讯(钟伟)车祸无情人有情。4月14日,渠县人民法院贵福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四岁小孩因遭车祸,获赔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19万余元。 2019年7月27日
网络图片 据渠县网友“Hang......”曝料:9月6日凌晨2点左右,一男一女骑电瓶车经过渠县旱桥(老大不同渔庄)处发生车祸,造成男车主右侧眉骨处划伤,女孩目前在人民医院ICU急救,目前已下病危通
4月14日,贵福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四岁小孩因遭车祸,获赔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19万余元。 2019年7月27日,被告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将四岁的小孩张小某撞到受伤,经交警部门
9月6日凌晨1时50分,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渠县万兴苑路段,一辆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接到指令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对受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