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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6月29日消息,6月26日0时44分,一辆牌号为“苏BD57U5”的黑色宝马小客车,沿平陵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平陵东苑大门附近时,撞到1名横过道路的行人,肇事驾驶人驾车逃逸。事故导
3月13日,泾县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公司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泾县XX汽车运输服务有
3月13日,泾县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公司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泾县华林汽车运输服务有
2013年8月,江苏省溧阳市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网友的激烈讨论。现年78岁的王老汉不遵守交通规则,步行横穿
中国网·美丽溧阳讯 3月5日,司法部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溧阳市人
(原标题:溧阳两天接连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已致一人死亡)
原标题:常州52岁女工下班车祸身亡,家人获赔66万元 52周岁的周女士在溧阳一家单位做保洁员。2016年7月28日,周女士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去世。由于周女士已经过了退休年龄,
今天上午6点50分左右,110接到群众报警:在溧阳市社渚镇周城小学门口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半挂车、一辆客车、一辆货车三车相撞。现场
本报讯7月2日10时35分,241省道105Km+210m处溧阳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遇红灯停车时刹车不及撞上前方车辆,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2人受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