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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长假刚刚结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其中关于醉驾的认定和处理的刑事政策做了一些改动。 惩
10月8日,浙江省公检法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规定醉酒后接替代驾进小区不属“道路醉驾”、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超8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