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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
2013年5月1日,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如皋市某县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某处,碰撞从对向停驶由刘某驾驶的公交车下车的车某,致车某受伤于当日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
受害人做完伤残鉴定,与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协商不成或不经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准确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12年8月14日16时30分许,刘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重庆100型两轮摩托车,驮着夏某某、张某某沿公路行驶至兴边煤矿13公里处时,
一、配偶是否应当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适用法条注意事项: 一是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适用法条注意事项: 一是
案情介绍: 丙乘坐乙驾驶的摩托车时,摩托车违章行驶,右侧与甲所有的逆向斜停在该路段的卡车发生碰撞致丙受伤。丙将甲、乙诉至法院,丙认为
众所周知,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